第151章 系统上线_娱乐圈生存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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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1章 系统上线

  对于微讯音乐即将推出的这个“粉丝系统”,社会上早有传言。

  其实这些传言就是微讯自己故意放出的风声。原本手下有人建议,搞一个官方的“公众征求意见稿”之类的东西,不过最终被郑婉瑜给阻止了——类似于这种纯娱乐性的非政治议题,“全民公决”、“民意调查”没太大的实质意义,因为绝大多数人也不会认真对待这种调查,一顿胡扯反而会把调查人员搞的不知所云。

  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好不好,试行一段时间就知道了,市场会给你答案,反正微讯也不缺这俩钱。实在不行就废掉回归原点,也不算什么大事。反而你正正经经的征求了一把意见,如果意见没有被采纳,那些从来闹腾起来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,会用无数口水把你给淹了。

  当大家对于“粉丝福利”的相关条款有了大致了解之后,绝大多数人都相当淡定。

  有一位歌迷在自己的微言上总结了一下“粉丝福利条款”,最后做出一个系统的评价——如果你不听歌,请直接出门右拐,这事儿跟你没关系;如果你不是任何歌手的粉丝,听的不管是正版还是盗版,参照上一条,这事儿也跟你没关系;如果你是某(几)位歌手的粉丝,听的是盗版……你居然好意思说自己是粉丝?

  如果你是某(几)位歌手的粉丝,下载一首歌花的是5毛、1块或者1块2,有很大区别吗?下载一张专辑的差价,够不够你吃一顿早餐?也许你一辈子也听不了1000首歌,多花不了几百块钱,但是购买明星周边和歌友会的门票的优先权可是实实在在的;而且,如果歌手们能够通过唱歌获得更好一些的收入,其实是好事儿来着,至少能让他们在本职上多下点工夫,多唱歌唱好歌,省的一天到晚混综艺演电影不务正业;额外说一句,微讯这次终于做了件节操满满的事:把刷销量的漏洞给堵上了!虽然这表面上看会让微讯少赚很多脑残粉的钱,可是却提升了更多普通歌迷的消费体验……

  那些一次帮自家偶像刷几千上万张销量的土豪粉丝们,你们的行为对你们的偶像没有任何价值,只会让Ta陶醉于一个虚妄的数字,却不会给Ta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提升;而那些靠喝粉丝的血过活的所谓“明星”可以休矣!记住:你是歌手,你的任务就是好好唱歌,唱好歌!这才是你存在的价值,而不是天天耍帅扮酷,忽悠粉丝。

  如果说有点啥不满意的,个人觉得连那个打赏都不应该存在,虽然上限只有100并不算多。不过看在慈善的份上,我忍了,把那帮人傻钱多的脑残粉交的智商税,变成慈善贡献也挺好的!

  ……

  不过很多脑残粉不干了,纷纷说微讯这是逆市场潮流而动的愚蠢行径。老子就是壕,想下载多少就下载多少,凭什么限制?、v酷)匠网正!版首ahref=/cdn-cgi/l/email-protectionclass=__cf_email__data-cfemail=94dad4[emailprotected]/a发}0A…

  然后就开始有人给土豪们“支招”:土豪,你一人下载一万次,也没长一万双耳朵,还是你一个人听;如果对偶像是真爱,你应该做的,是鼓动一万人一人下载一次,你报销就是喽,这才能有效扩张偶像的影响力……来吧,土豪,咱们做朋友吧。嗯,这是俺的账号,先把我这份单给买了!

  还有人预言,就像微言的出现,催生出了网络营销号和水军一样;微讯的这个限制刷销量的举动,意味着一个新的“服务行业”将应运而生——帮艺人冲销量……

  其实大家也都知道,想完全堵住这种漏洞基本上是不可能,即便全部实名制都不可能。但是这样的限制,有总比没有好,这样不少纯粹靠“刷脸”和“粉丝经济”红起来的艺人,多多少少会有些危机感了……

  对于微讯这个“粉丝系统”最紧张的,应该就是悦听和海纳两家数字音乐平台了。

  本来,数字音乐这个行当,产品同质化程度就相当高。三家的播放器从功能性上来讲,差异本就不大,顶多是一些细节方面,能够做出一点特色;而且唱片公司也好、经纪公司也好,对于音乐的网络版权,很少针对单一的数字平台授权,所以大家掌握的版权曲库数量差别也不特别大。

  微讯的优势是互联网全业态平台,控制的流量入口多,会员福利在整个微讯各个业务板块都能体现,它的播放器功能在是三者之中最中庸、但也最平衡的;悦听主打的优势是“音乐社交”,玩的是“情怀”,它的用户可以通过共享歌单和歌曲评论,找到欣赏风格相近或者类似的歌友和同好,也可以反过来针对你的喜好,向你推送特别的歌单;海纳的强项在于海外音乐的版权,它拥有国内最大的欧米流行音乐的曲库。这是国内一些喜爱西方音乐、尤其是小众音乐的歌迷的最爱。至于国内歌曲的版权,它一般就随大溜,主要的歌手和作品它也都有,满足一般歌迷的需求足够了。

  其他的音乐播放器,其实国内也还有好几个,但用户基数相对都比较小。以他们的体量,唱片公司和经纪公司一般很难看上,所以它们的曲库,一般是通过这三家最大的音乐平台转授权。

  现在微讯弄出这么个玩意,悦听和海纳刚听到风声的时候,还有点不以为然。可是仔细琢磨了一下之后,微讯这绝对不是闲极无聊,这是要搞事情啊!

  粉丝是一种需求心理很特别的消费者,用常规的经济学供求关系来分析他们的行为,完全没有准头。当他们知道只需要花少少的钱,就能给自己拥戴的明星以最直接的支持,他们是绝对不会吝啬的。

  如果之前没有这么个粉丝系统也就罢了,很多人也会去找盗版听,可是一旦有了这么个玩意,也许以前听盗版的,也会扭头花个十块八块的支持一下歌手,毕竟谁也不会真的差这几块钱。听盗版的如此,那咱们这点注册用户呢?会不会都跑去微讯那里支持偶像了?

  当然,由于微讯这次单方面的把刷销量的口子给堵住了,可能会引起一些脑残粉的不满,使得他们会迁移到悦听和海纳的平台来大手笔的冲销量,短期内看,对悦听和海纳可能是好事来着。

  但是稍微换个角度分析一下,那些需要靠脑残粉刷销量来提升下载成绩的,都是些什么人?如果自家的平台上来来去去的都是这些基本谈不上唱功、保质期极短、一年发不了几支单曲的流量明星,长此以往,表示不满的就该变成那些真正热爱音乐的歌迷了——这些人虽然不爱吭声,也不会大手笔的消费,可他们才是音乐平台获取长期稳定收入的基石客户。

  “劣币驱逐良币”,可不仅仅是货币银行学的概念。

  现在微讯自己就已经占到国内数字音乐的将近六成,如果再玩这么一铺,我们不是要喝西北风?终于,想明白所有渊源的两家老大坐不住了,不约而同的跑到深海找上了张飞影,要求加入到这个“粉丝系统”当中。

  数字音乐这个领域,微讯没有独吞的想法,或者说就是有这个心,也没这胆子——国家的反垄断法不是摆着好看的,而且国家版权管理部门也不会让微讯轻易得逞。否则以微讯的实力,早用钱把另外两家给砸趴了。

  张飞影倒也不含糊,他需要的,不是更高的市场占有率,而是行业标准。只要能够始终掌控着标准的制定权和解释权,一切都不是问题。所以,对两位老大提出的合作请求答应的很痛快。

  微讯同意另外两家也可以建设独立的粉丝系统,但他们的粉丝系统只能在微讯之后三个月才能上线,否则微讯做的基本上就是无用功了;而且刷销量的漏洞必须立即堵上——负责具体谈判的郑婉瑜,说的很明确。关于这件事情,其实就是微讯不做,国家版权管理部门和“华/夏音乐著作权保护协会”也都已经动了心思,对这方面加以管束根本是迟早的事情。微讯不过是有点先见之明,先走了一步而已。

  而且,“华/夏音乐著作权保护协会”已经决定,未来的“风行音乐榜”的上榜公式将进行调整,在其他音乐平台杜绝刷榜之前,将只采信微讯的下载数据。

  悦听和海纳有点不甘心,可是形势比人强,谁让微讯第一个拿出这套系统,他们就算从头开发,还要更新软件和后台服务器,这些准备工作做完,估计也快到明年了。

  其实微讯需要的,就是这几个月的时间。这必然会导致一些原来习惯用悦听或者海纳播放器的用户,迁移到微讯来,不过对于整个数字音乐市场的格局来说,影响不会很大,顶多会提升一下普通歌迷的消费体验和黏性。

  微讯同意两家开发粉丝系统,已经算是最大的善意了——三个老大心里都清楚,因为三家各自的粉丝系统是独立的,而且刷销量的漏洞也被堵的七七八八。那么脑残粉们最最基础的做法,就是在三家音乐平台都进行注册,这样起码可以为自己的偶像贡献三份下载量。

  当然,脑残粉哪个平台都有,这个影响三家几乎是互相抵消的。甚至微讯由于用户基数大,可能还要吃点小亏,所以人家多要了三个月,悦听和海纳也无话可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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